【可持续金融市场分析】今年,大湾区可持续金融领域发生了什幺?

前言
2023年上半年,香港政府成为推动大湾区GSSS债券大规模发行的主要推手。在第三季度,香港政府宣布于2023年10月发行一批新的绿色零售债券,旨在募集150亿港元,由于绿债获市民踊跃支持,最终发行额提高至上限200亿港元。接下来,本文将聚焦该报告重点分析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高速增长。
在GSSS债券[1]和ESG公募基金规模增加的背景下,大湾区于2023年第二季度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方面的表现取得显着提升。我们的调研发现,大湾区GSSS债券[2]发行规模于2023年第二季度创下历史新高,达到667.6亿元人民币,超过2023年第一季度的567.6亿元人民币。此外,大湾区于2023年第二季度新成立的ESG公募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AUM)约为2023年第一季度的四倍。
GSSS债券市场表现持续强劲
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香港、广州和深圳在大湾区的GSSS债券市场仍处于领先水平,如下面图表1所示。2023年第二季度,三个城市的GSSS债券总发行规模占大湾区整体GSSS债券发行规模的97%。
香港是全球债券发行人及投资者的热门地,港府在近两个季度持续大规模发行政府绿色债券,大力推动区内GSSS债券市场的发展。于2023年6月,香港政府依照政府绿色债券计划发行约424.5亿元人民币(接近6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超过了港府于2023年1月发行的价值约392.7亿元人民币(接近57.5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当时亚洲最大的ESG债券)。根据政府统计数据,2022年香港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及贷款的总规模为805亿美元,较2021年增加40%。在香港安排发行的绿色和可持续债券总额占亚洲区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市场的35%。

图表1:位于香港、广州和深圳的发行人发行的GSSS债券总规模
注:香港、广州和深圳发行人发行的GSSS债券总规模指在这三地注册或主要运营的实体所发行的在岸和离岸GSSS债券总规模。
来源:万得、中节能皓信
ESG公募基金规模飞速增长
我们还发现,与2023年第一季度相比,大湾区于2023年第二季度新成立的ESG公募基金数量有所增加。根据万得的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大湾区于2023年第二季度新成立的ESG公募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约为2023年第一季度的四倍,其中大部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位于深圳。我们观察到这些新成立的ESG公募基金包含多种投资策略,如ESG主题投资、ESG要素整合、基于ESG指数的被动投资等。
政策支持可持续金融
大湾区的政策制定者持续加强区内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方面的合作,以支持国家的气候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2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广东省、广州、深圳及澳门的金融监管机构[3]代表齐聚由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和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联合举办的会议,与香港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4]会面,共同讨论发挥香港作为国际可持续金融枢纽的优势、强化区内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合作计划。[iii]会议也进一步讨论了一些具体的合作措施,例如建立与国际保持一致的可持续发展披露要求、碳排放及其他ESG数据的交换、碳市场的发展和能力建设等[iv]。此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于2023年6月出台政策,鼓励合作区内企业赴澳门发行债券,通过对绿色和可持续债券的发行费用和外部评审费用提供补贴来支持合作区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v]
香港政府正在开发本地的绿色分类框架(即分类目录)[5],以巩固香港作为连接中国内地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绿色金融桥梁作用。2023年5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香港地区绿色分类框架》的讨论文件,向社会各界征询改进意见。基于香港本地情况和相关行业标准,这一分类框架重点关注能源、运输、建筑、废物及水务等行业的特定活动。[vi]大湾区的政策制定者已设立专注于房地产、运输和制造业的减碳试点项目,致力于打造和加强区内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生态系统。[vi]这些试点项目旨在与国际转型金融框架以及披露和核查标准保持一致,以便更好地进入国际资本市场。
结语
以上是中国节能皓信与汇丰银行发布的汇丰大湾区ESG指数(“指数”)第二次季度的部分内容。如欲了解其他详细内容,可以点击【原文】下载报告的完整原文。而第三季报告将于10月发布,敬请期待。
以下,我们诚挚邀请您花费5分钟的时间参与一项关于大湾区ESG发展的调查,以便我们对该地区ESG实践的现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您分享的观点、经验和想法将为我们制定促进大湾区ESG发展的有效策略提供帮助。

撰文:肖佳仪
可持续发展部 ESG分析师
注:
[1] GSSS债券包括绿色债券、社会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及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
[2] 本报告所提及的在大湾区或在大湾区内特定城市发行的GSSS债券是指:于大湾区或大湾区内特定城市注册或主要运营的实体所发行的在岸和离岸GSSS债券。
[3] 包括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澳门金融管理局。
[4] 包括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和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
[5] 绿色金融分类目录可供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参考,用于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识别和分类。
宋菁
中国节能皓信总经理
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工作组联席主席
电话:+852 3107 0711
邮箱:joysong@cecepec.com
中国节能皓信: 市场部
电话:+852 3107 2398/+86 0755 2337 3860
邮箱:inquiry@cecepec.com
参考来源:
[i]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3). HKSAR Government’s Institutional Green Bonds Offering.
https://www.hkma.gov.hk/eng/news-and-media/press-releases/2023/06/20230601-5/
[ii]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3). HKSAR Government’s Institutional Green Bonds Offering.
https://www.hkma.gov.hk/eng/news-and-media/press-releases/2023/01/20230105-4/
[iii]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3). 2023 GBA-GFA I HKGFA Meeting – Strengthening GBA Sustainable Finance Collaboration
https://www.hkgreenfinance.org/2023-gba-gfa-hkgfa-meeting-strengthening-gba-sustainable-finance-collaboration/
[iv] 香港政府一站通. (2023).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机构深化绿色金融合作.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4/24/P2023042400316.htm?fontSize=1
[v]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2023).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赴澳门发行债券专项办法》的通知. http://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zcfg/gfxwj/content/post_3537988.html
[vi]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3). Discussion Paper: Prototype of a Green Classification Framework for Hong Kong(Annex).
https://www.hkma.gov.hk/media/chi/doc/key-information/guidelines-and-circular/2023/20230530c1a2.pdf
[vii] SCMP. (2023). Green finance: Greater Bay Area pilot for climate-mitigation projects to meet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draw global investors
https://www.scmp.com/business/article/3218463/green-finance-greater-bay-area-pilot-climate-mitigation-projects-meetinternational-standards-dr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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